2023年10月31日,广州快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宣布终止与李晴女士的劳动关系。

李晴女士(43048120****215821)于2023年4月3日与广州快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合作,其后2023年7月3日起建立劳动关系,任职早该帮事业部。鉴于其在工作期间表现,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评估,因不符合早该帮事业部调度员岗位的要求。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决定: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。

1、工作期间,因为其违规操作,被平台方(腾讯公司微信产品)认定操作非法,导致公司供应商作业平台(微信工作群)被清空数据,公司核心供应商信息流失,相应账号被封禁永不得使用,导致原有业务流程无法正常开展,公司作为互联网+零工经济的商业模式,网络作业平台的封禁事实上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,造成公司资产与业务的重大损失。导致公司需耗费资金与大量人力建立账号,积累信用,并恢复业务规模。其间你在岗位任职中的玩忽职守、缺乏责任心的行为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,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终止合同。

2、其对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发布的《批评通告》不接受,不认同,在公众场景中公然制造冲突,既不做积极沟通解释,也不服从公司转岗调整的决定安排。此项违反公司《公司员工合规制度》(2022.12.22工会公示发布)第四章组织管理,第二八条:不听从分配、调动、指挥。也违反与其签署的《广州快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》第九章第二条“乙方不服从合理工作调动与任务安排、与领导工作安排相对抗的;3、乙方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、管理沟通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;4、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;5、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,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;”其相关表现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,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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